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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九游会登录j9入口

2023-03-09 16: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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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项目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林计发〔2017〕81号)

补贴对象

权属国有、集体和个人的自治区级公益林(含权属集体直接分配给个人部分)。

补贴标准

    自治区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现行标准:

    1.权属国有:10元/亩·年;

    2.权属集体和个人:16元/年·亩;

    3.已落界确权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自治区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土山36/亩·年、石山22元/亩·年。

补贴发放频次

每年一次

   补贴发放形式

打卡

   本级是否经办业务

   政策更新时间

2017.12

   主管部门

自治区林业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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