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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九游会登录j9入口

2023-02-02 15: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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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治区财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财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全区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自治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自治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自治区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自治区本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全区政府外债。开展对外财经交流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自治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全区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八)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自治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管理和监督自治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自治区基本建设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共有直属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厅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7个,厅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8个。行政单位是自治区财政厅机关本级。厅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自治区财政稽查大队(公益一类)、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债务研究评估中心(公益一类)、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公益一类)、自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益一类)、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公益一类)、自治区财政厅票据管理中心(公益一类)、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益一类)。厅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公益一类)、广西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公益一类)、自治区财政厅干部教育中心(公益一类)、自治区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公益一类)、广西财政信息管理中心(公益一类)、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公益二类)、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公益一类)、自治区财政资金审核中心(公益一类)。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115号),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为:办公室、综合处、预算处、国库处、政府债务管理处、党政群团处、国防政法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工业交通处、社会保障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农业处、基层财政财务管理处、国外贷款管理处、金融处、会计管理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税政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资产管理处、财政监督局、人事处共23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第二部分: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24,196.10万元,同比减少98.89万元,下降0.41%。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其他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4,196.10万元,同比减少98.89万元,下降0.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09.12万元,同比减少216.71万元,下降0.89%;单位资金收入9.69万元,同比增加2.83万元,增长41.25%,主要是非财政拨款利息收入增加;上年结转结余177.29万元,同比增加114.99万元,主要是增加上级财政宣传奖励收入结余。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4,196.10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0,486.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34%,同比增加65.11万元,增长0.62%;项目支出预算13,709.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66%,同比减少163.99万元,下降1.18%。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21,214.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68%,同比增加71.31万元,增长0.3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781.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6%,同比减少101.83万元,下降5.41%。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457.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9%,同比减少26.08万元,下降5.39%。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742.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7%,同比减少42.28万元,下降5.39%。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486.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34%,同比增加65.11万元,增长0.6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348.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61%,同比增加93.92万元,增长1.1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58.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86%,同比增加6.14万元,增长0.4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580.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53%,同比减少34.96万元,下降5.6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3,709.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66%,同比减少163.99万元,下降1.1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0.1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46%,同比减少46.21万元,下降18.7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387.5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7.65%,同比减少124.27万元,下降0.9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6.5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05%,同比减少0.79万元,下降10.79%。

资本性支出预算115.7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84%,同比增加7.27万元,增长6.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009.1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27.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1.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7.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2.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00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6.12万元,项目支出13,52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6,201.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及厅属参公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85.8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和厅属参公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财政投资评审支出、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支出、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经费支出、财政票据印刷费支出等。

机关服务1,431.7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服务中心为确保机关正常运行提供后勤服务的相关支出。

预算改革业务46.8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预算编制审核方面的支出。

财政国库业务82.5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财政监察167.1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监督检查方面的业务支出。

信息化建设5,290.9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全区预算一体化建设、优化核心财政业务系统等方面的支出。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1,413.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投资评审委托业务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1,42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76万元,项目支出121.9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7个厅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282.6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除上述财政事务支出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292.1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5.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厅属非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9.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4.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385.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72.4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住房公积金742.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和15个厅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86.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28.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58.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8.97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预算96.12万元减少37.15万元,同比下降38.6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不编入年初预算。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37.05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因公出国(境)经费不编入年初部门预算,由各单位在年度执行中根据经批准的出国计划据实申请预算追加。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20.11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0.4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票据管理中心根据2022年公务接待情况,压减202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安排接待财政部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38.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6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发生的汽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50.99万元,同比增加7.77万元,增长0.58%。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及厅属参公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增加而增加的定额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7,053.68万元,同比增加392.76万元,增长5.90%。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725.2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28%,同比减少12.50万元,下降1.6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印刷服务采购比上年有所减少;分散采购6,328.4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9.72%,同比增加405.26万元,增长6.8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广西财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比上年有所增加。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45.8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7.8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采购115.6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64%;工程采购4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6.95%,服务采购6,447.9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1.4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实有在编车辆11辆,全部为自治区财政厅本级所有,其中: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2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5辆,老干部服务用车4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5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95.14万元,单位资金1.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2.99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4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和厅属参公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支出、“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经费支出、财政票据印刷费支出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主要是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主要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

主要用于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和财政监督检查方面的业务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主要用于预算一体化等财政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主要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非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及公益二类绩效工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除上述财政事务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厅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二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和15个厅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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